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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2020-12-31 15:35:37 1791
中央法规: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答记者问。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通知
财政部制定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答记者问。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的通知
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同步执行。
关于印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为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2021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2021年还调整了部分税则税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580个。
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明确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期在2021年度、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上述收入,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
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强调高度重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强化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管理、切实提升回函服务质效、推动回函集中处理和数字化、加强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
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现制定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对所有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修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修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银发〔2019〕310号文印发)规定的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开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2020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7条、修改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公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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